德鲁克论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一)
2017.10.04
文|王家骢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令企业家鼓舞,让创业者兴奋,也让我们这些培训师蠢蠢欲动。相信《意见》将带来新的机会,创造一派新气象。然而,兴奋之余,还需要冷静的思考,将一些基本概念搞清楚。我曾经说“概念是思维的粘合剂”。概念不正确讨论很容易误导。
未来一段时间“企业家”(entrepreneur)和“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两个概念将变得非常火爆。然而,对于这两个概念的确切定义却有些模糊。谁是企业家?什么是企业家精神?对这些问题我做了一些思考,希望能够通过我的解读帮助读者澄清一些概念。有一点需要说明,尽管entrepreneur翻译为“企业家”范畴过于狭窄,entrepreneurship翻译为“企业家精神”十分蹩脚,现在已经是约定俗成,所以我不试图再创一个新词,只是对它加以说明,并扩充其内含。
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需要新技术、新思维、新实践。经济新常态下的新技术,不是电子学,生物学或新设备,而是“企业家管理”(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这个新技术必须通过有系统的、有目的的企业家管理培训来实现。如何培养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管理,我会在后面陆续讨论。
中国过去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动力来自管理水平的提升,彼得德鲁克将这种经济称之为“管理经济”(managerial economy),未来的发展动力则将来自企业家经济(entrepreneurial economy)。
企业家经济也是新常态下的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实践是“企业家实践”和“企业家管理”。
实现“企业家经济”和“企业家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必须动用全民的力量才能够实现。换一句话,它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社会的认同和企业的实践。国家的政策支持是关键。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意见》)。《意见》一公布,立即引起社会的热烈反响。
企业家立刻发表自己的见解,欢欣鼓舞。他们的发言,大多数是谈自己对《意见》的感受,很少有真正意义上对“企业家精神”的定义。
《意见》的公布,可以说是中国近代经济史上的一件大事,它所传递的信息量之大,思想转换幅度之大,也令人始料不及。它反映了高层以清醒头脑看到中国经济现在发展阶段的需求,即从“管理经济”转向“企业家经济”。同时也反映了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在发生变化,从凯恩斯的“干预政策”迈向熊彼特的以企业家为主要力量的“创造性破坏”,而不是以政府力量主导经济发展战略。它也是继“供给侧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变革措施。“供给侧改革”旨在改变不合理的产业机构,“企业家精神”则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者的侧重面是加强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后者则是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竞争。
我们无意深度解读《意见》的政治信号,重点在于如何把握时机,做好企业家创新,企业家管理和企业家竞争。学习和掌握企业家管理这项新技术。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将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也将是管理培训的重点。然而,在讨论和培训之前,有必要将一些基本概念加以梳理,加以澄清。概念不清,讨论就没有意义,甚至会误导,路子跑偏。
艾龙•马斯克在解决问题时非常强调“第一性原理”,讨论“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也应该从源头说起。
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源于经济学,但是它又不局限于经济学。不过讨论还是要从经济学入手。讨论必须从两个人物开始,一位是熊彼特,一位是彼得德鲁克。熊彼特提出了企业家推动经济发展的思想,德鲁克了扩充和发展了熊彼特的理论,将企业家精神应用到企业管理和社会管理中。
上个世纪所有的著名经济学家中,唯有熊彼特注意到企业家现象,并将企业家视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他的著名理论包括经济周期理论和“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
在所有管理学家中,只有彼得德鲁克认真讨论了“企业家精神”,并提出了企业家经济和企业家管理的概念。
企业家一词源自法语“entrepreneur”,最早出现是1803年。法国著名经济学家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首次提到这个词。(当然也有人说,这个词出现的更早)。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说,“自萨伊创造这个术语200年来,人们对‘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定义一直混淆不清。”由此可知我们对着两个概念产生异议也就不足为奇。
“企业家”,“企业家精神”,都是外来词,由于翻译的困难,给人们带来学习上的障碍。再加上对一些概念一知半解,望文生义,讨论问题就出现了偏差,所以很有必要从源头说起,从“第一性原理”说起。
这个法语词在翻译成英文时就遇到了困难。该著作的英文译者,在注脚中写了这么一段话,对我们理解“企业家”以及后来出现的误解有所帮助。
译者说:“法语entrepreneur一字,很难译成英文,和它相应的英语,undertaker一字的意义已经限定。Entrepreneur意味着工业方面的工厂主,农业方面的农场主,商业方面的商人。此外,它并指凡是在这三个产业部门承担一家公司的直接责任与风险并管理职务的人,不论是自己出资,还是借用别人资本经营。由于缺乏更适当的字,我现在把它译为冒险家。”(见《概论》第77页)。
这个注解虽然很短,很不起眼,但是非常重要,同时也很误导。
首先,它告诉我们,所谓的企业家不一定就是老板,资本家,还包括职业经理人。德鲁克的贡献在于,他看到现代社会是一个组织型的多元化社会,所以任何组织的管理者都可以定义为“企业家”。也即是说,德鲁克扩充了企业家的范畴。当然,也就说明“企业家精神”不局限于商务从业者。它还包括校长,医院院长等组织的管理者。
“冒险家”的定义也给后来者造成误导。人们会错误地认为,企业家精神等同于冒险精神。没有比这个误导给社会带来危害更大。
企业家不是盲目追求风险的人。事实上他们是极为“保守”的群体。保守,conservation, conservative,在英语中,都不是贬义词,它并非说食古不化,顽固不变。保守是要保守生命。企业家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企业死掉,他们希望企业永生,成为社会机构。他们也清楚的知道,任何生命有机体都无法逃出“生老病死”的规律。企业作为一个“人工生命有机体”,也很难逃出这个规律。德鲁克说,企业家,管理者是赋予企业生命的一群人。这群人希望赋予企业新生,因此他们要创新。他们知道,创新可能会死,但是不创新肯定会死。与其等死,不如拼搏一把,起码还有一线生机。
积极主动的创新,“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较高的领域”的行动是entrepreneurship。
“entrepreneurship”是什么?我们是否同样遇到因为翻译而对它产生了误解呢?我们留在下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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